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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指引


2008-12-31 来源:中山法院网   【收藏本文

  起诉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后,当事人申请保全的,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立案人员审核)。
  2、如实填写诉前或诉讼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保全的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明确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价值。请求保全财产的价值不得超过诉讼请求金额;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3、依法应提供担保(函)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或盖章(担保人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法官面前签名确认),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或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现金存人法院指定的银行帐户)、房地产(应提交权属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明有无被抵押或查封记录的产权登记档案查询表。注明担保财产的具体座落位置、门牌号码,并对担保财产的价值作出说明)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属动产的,提供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正本)。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和交纳财产保全费。
  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保全财产属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存款银行帐户情况;保全财产属不动产的,应提交权属凭证复印件、注明有无被抵押或查封记录的产权登记档案查询表;保全财产属动产的,应明确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具体位置等。
  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错误的,由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所受到的损失。
  本院查询电话:0760一88235809


附:1、财产保全文书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使用的文书。
  2、证据保全申请书
  证据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时使用的文书。

[ 文书格式1 ]

           财 产 保 全 申 请 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起诉),被申请人有损毁《或转移、隐匿)诉讼标的物的可能(或者其他原因),为此,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住址:

[填写说明]
  1、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其次,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标的物名称、数量。再次,写明请求保全的原因。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依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毁损诉争标的物的行为,及其正在实施处分的行为。
  2、请求目的。请求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申请保全的金额为多少(要求小于或等于诉讼标的金额)。应写要求人民法院或查封、或扣押、或冻结,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3、如果要求查封银行账号,则需提供具体的银行账号。
 
[ 文书格式2 ]

          证 据 保 全 申 请 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己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现因该案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为此,申请给予保全证据。现将案件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案件已受理在案。
  2、事实和理由。写明证据保全急需保全的原因,如某些可能损毁、变形、或不复存在,或者证人年老、病重、将要死亡或者出国留学、定居等。
  3、请求目的,即申请人要求怎样保全,采取什么保全措施要具体写明。可以请求采取拍照、录像、绘图、制作模型、记录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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