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努力提供全方位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现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四项服务提前告知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立案的群众,立案工作人员在接收其起诉材料时应主动告知依法可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诉讼权利,并向群众提供相关诉讼指引材料。 二、服务承诺制 立案工作人员对确实不能当场立即办妥的业务,必须向当事人、代理人发放诉讼服务承诺卡(纸质卡或电子卡),明确业务办理的期限,并载明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容缺收件+补正办理”工作法 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工作人员应予接收,原则上不得退回,同时要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的具体要求和期限,允许补充、修正后邮寄给工作人员予以办理,避免群众多次来回跑。 四、 开通服务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 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病人、残障人士、孕妇等未聘请诉讼代理人且缺乏诉讼知识的特殊人群,开辟绿色服务通道。让该类当事人可以优先享受诉讼服务,提前由工作人员向其了解要办理业务,及时予以指引,优先安排办理,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和重复往返的情况,真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办实事。 五、扫描二维码加快案卷流转移送 使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案卷流转的效率。对于基层法院一审裁判后上诉的二审案件,中院立案一庭应用案卷流转管理系统,以手机扫描案卷上二维码的方式来办理交接。每个案件卷宗在交收环节都在系统中自动留痕记录,包括案号、部门、经办人员的姓名、日期时间,可通过手机进行流程查询。 五、法官轮值制 两级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轮流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台和服务大厅值班,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值班法官需耐心解答人民群众在申请办理各项诉讼业务过程中的问题,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督促工作人员提升立案及服务的效率,减少群众等候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正常的立案秩序;做好台账记录,对于当天没完成的工作必须继续跟进。 六、奖惩机制 立案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礼貌热情,文明用语,认真聆听,准确了解群众需求,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或有效指引。工作人员的服务表现将直接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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