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家事案件“离前一课”心理辅导及“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工作,妥善化解家庭纠纷,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定位及待遇 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与本院属于工作合作关系,非法院编制内人员,亦不属于政府雇员。 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成功调解家事案件的,将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二、工作内容 兼职事心理咨询师对个案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辅导,帮助其舒缓对立情绪、明确争议问题,挽救婚姻危机、修复家庭关系,调节负性情绪、诊疗心理创伤。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开展工作采取预约方式。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心于公益事业和心理咨询工作,富有亲和力和同情心; 3、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5、具有心理咨询的必备技能,有一定的个案面询经验; 6、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资格或“ACI注册国际心理咨询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7、婚姻家庭、儿童心理咨询方向的心理咨询师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家事纠纷调解及咨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1)《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报名表》(电子版);(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3)身份证扫描件;(4)三年从业工作经验证明扫描件;(5)相关资格证明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发至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电子邮箱:zszyzzc@126.com。邮件名称注明“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招聘”。截止报名时间为截止日的17:3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答复报名者。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本院将通知本人带齐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址: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政治处908室) (三)聘用 资格复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拟聘请人员的考察,择优选用。对拟聘请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被聘请的人员由本院颁发聘书,聘期为二年;业绩突出的,可以续聘。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795817、18988559058,联系人:陈珞琳。 附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5日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兼职家事心理咨询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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