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中山市杨氏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山市铭汇房地产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19)粤20破申1号 (2019)粤20破申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拟受理的中山市杨氏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摇珠确认破产管理人从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本市二级管理人名单摇珠选任。 二、在册的二级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如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以及是否确认经过自查有无回避情形)。书面申请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承办案件的二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二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1、中山市杨氏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61519459U,注册成立时间2007年5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美仙。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住楼宇及其配套设施、物业管理。 2、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锦荣。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业用房、会所、旅游池、车库设施出租。 四、案件基本情况:本院于2019年5月28日以(2019)粤20破申9号、(2019)粤20破申10号的民事裁定受理中山市杨氏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经本院初步查明,中山市杨氏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本院立案执行的债务额共计680296647.17元。 五、现已查明的资产:中山市杨氏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沙溪镇豪吐村的两幅土地(土地证号:国(2010)易241823、国(2007)易242029)。 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1、位于中山市沙溪镇豪吐村的土地七块【土地证号:国(2013)易2401493、2401647、2401158;国(2012)易2401578、2402713;国(2011)易2400482;国(2010)易242267】;2、位于中山市沙溪镇申明亭村的土地三幅【土地证号:国(2013)易2401795、2401593、2400108】;3、位于中山市沙溪镇申明亭下朗小区的两处房地产【房产证号:0211090033;土地证号:国(2011)易2406086】、【房产证号:0211090048】;4、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兴工业路1号之二的房地产【房产证号:0113014254;土地证号:国(2013)2400813】;5、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兴工业路1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0113014252;土地证号:国(2013)2400811】;6、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兴工业路1号之一的房地产【房产证号:0113014253;土地证号:国(2013)2400812】。 摇珠日期:2019年9月9日9时30分。 摇珠地点: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第五法庭 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49号 联系人:杨沛坤 电话:0760-88795839、18988557272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