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于2008年10月13日,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131号。管辖范围包括我市北部的小榄、东升、黄圃、南头、三角、东凤、阜沙、古镇、横栏9个镇,辖区面积554平方米,总人口约110万,经济总量占中山市的50%左右。下辖黄圃、东凤、古镇3个人民法庭。
全院设有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执行局(综合办、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审管办等14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行使县一级人民法院职权,主要职责为审理法律规定和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
新建院机关审判综合大楼(弘义楼)占地15亩,建筑面积20153平方米。全院现有人员179名,其中在编干警124名,包括审判人员51 名,执行员8名。在编干警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6名。干警平均年龄只有31岁,是一支朝气蓬勃的队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0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823件,结案13162件,约占全市案件总数的40%。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2.31亿元,包括民商事案件8.33亿元,执行案件3.97亿元,刑事案件42.7亿元。全院一线法官平均年收案352.9件,人均结案313.4件,是全国平均数的4倍。其中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60.33%。
建院以来,全院干警积极进取、敬业奉献,在短短的两年多里获得了各种荣誉,200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0年荣获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并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一人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一人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在市委和市中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将继续积极进取,以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作风和措施,为构建法治社会、建设幸福中山而努力奋斗!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131号;邮编:528400。联系电话:2258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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