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图片新闻 >> 正文
中山中院发出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


2022-03-04  【收藏本文

  3月3日下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转移、藏匿子女的行为,现场发出了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具体情况怎样呢?

图片10.png


  据了解,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人谭某与上诉人潘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中,经审查,潘某作为孩子的父亲,在未征得孩子母亲谭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出生后便一直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且年仅3岁的儿子带回广西交由家人抚养,且藏匿并拒绝孩子母亲谭某进行探视。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父母应承担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强调以亲自陪伴等方式方法抚养未成年子女。中院表示,本案中无论该院判决孩子小潘由谁直接抚养,孩子父亲潘某都不得藏匿小潘,不得阻止孩子母亲谭某参与对小潘的家庭教育,因此发出了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

图片11.png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合议庭审判长钟劲松:“我们这个‘教育令’有三个内容,一个是责令义务履行人要禁止他藏匿抢夺孩子;第二个要求是责令他允许这个孩子的母亲实行共同的家庭教育;第三是要责令他在教育令发出的三日内,接受本院的一次家庭教育指导,也就是父母课堂。”

  那么,离异或者分手的父母,应该怎样做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

图片12.png

▲父母课堂

  青少年儿童心理咨询师朱洪岐:“不把成人的冲突和情绪带入到父母的角色当中,很多夫妻可能离婚了,没有处理好这个部分,他们不知不觉地就会把孩子拉到自己的阵营来对抗,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是极其不利的。”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