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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被抢 她安排下属入职对手公司 打击报复 女主管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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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3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5-13 第 742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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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公司招入新员工后屡屡发生货物遭破坏的情况,我市一家电缆公司于去年3月抓获两名 “李鬼”。原来,作案男子是竞争对手公司的主管安插进来打击报复的。昨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的终审判决。 被告人阿秀原是深圳一科技公司的业务主管,因中山一家电缆公司以低报价抢走她负责的美的公司订单而怀恨在心。2014年3月24日9时许,阿秀指使手下业务员李某和王某 (另案处理)假装应聘到中山该电缆公司工作。随后,李某和王某顺利应聘到电缆公司。 2014年3月28日晚,李某趁无人之机进入电缆公司电源线车间,以损坏插头线、将不良品混入良品等手段破坏该公司生产供应给美的公司的插线头8箱,后通过手机微信将破坏情况向阿秀汇报并取得进一步指示。3 月29 日晚上,李某和王某来到电源线车间,以灌水、将不良品混入良品等手段破坏插线头4箱,后李某再次通过微信向阿秀汇报破坏情况;3月30日晚,李某和王某再次来到上述电源线车间,破坏了插线头2箱后即被电缆公司保安抓获。经鉴定,被破坏的插线头共计14箱1400条、纸箱14个,合计价值5642元。 市第一法院认为,被告人阿秀、李某为泄愤报复,破坏他人公司产品,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法院结合案情,判处被告人阿秀、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15日。被告人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结果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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