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时讯 >> 正文
清洁工冒充企业高管被诉诈骗亲友686万


2015-05-07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5-07 第 7416 期 A8版   【收藏本文
  2015年1月28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一名电器公司女清洁工杨某娟冒充高管人员,并虚构公司有大量承兑期票业务、以高额利息为饵诈骗亲友共计686.4万元。5月6日,市中院通报了该案的一审判决。法院结合案情和证据,认定诈骗金额为164.4万元,并一审对她作出10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 万元的判罚。
  ■公司清洁工被诉冒充高管诈骗亲友686万
  2014年3月20日16时许,一名四十多岁的女子走进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横沥派出所投案自首。“我因为以欺骗手段向他人借取巨额钱财,如今已无力偿还。”这名女子叫杨某娟,1967年出生,初中文化。杨某娟的诈骗行为,还得从几年前说起。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2年起,杨某娟采取虚构其所在的电器公司有大量承兑期票业务,以及能帮助被害人在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等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欺骗被害人黄某甲、杨某、陈某、许某、苏某、黄某乙、罗某等人共计686.4万元。
  廖女士是该电器公司的出纳。她说,杨某娟从2007年起在电器公司任清洁工,月薪约1800元,后于2014年1月离职。“2014年3月12日,黄某找到我,称杨某娟此前与电器公司有合作关系,说我欠了杨某娟的钱,杨某娟又向她借了300万元。实际上我从没有向杨某娟借过钱。”
  许某与杨某娟是亲戚关系,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杨某娟自称是电器公司的管理人员,电器公司需要对外集资,月息10分,到了年末还有分红。”许某说,他为了高额的利息回报,就陆续将53万元资金转给杨某娟。杨某娟在2014年春节前后分两次共向他支付了4万元的利息。
  ■赌博借债无力偿还,诈骗他人拆东墙补西墙
  杨某娟为何要屡屡虚构名目诈骗他人钱财?杨某娟被捕后供述称,她开始是由于赌博输钱了,就以高息向他人借钱偿还赌债。“我只是在电器公司做杂工,没有其他收入,只能继续向他人借钱偿还此前借款的本金及高额利息。”
  杨某娟说,她最开始是借陈某和妹妹杨某的钱,一般是用向两人借的钱还此前借的本金及高额利息,当两人拒绝再次借钱后,她又向黄某甲借钱去还利息,直到黄某甲也拒绝借钱给杨某娟,她就没有钱去支付他们的利息了。
  ■法院认定诈骗额164.4万,被告人获刑10年
  2015年1月28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认为,杨某娟和黄某甲都确认借条所载的350万元包括了本金及利息,但两人都称没法分清350万元中本金及利息的金额。根据现有证据,借条载明的350万元应多于杨某娟实际诈骗所得,在现有证据无法反映杨某娟实际欠款,她又自述已归还250万元,尚欠约100万元的情况下,法庭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杨某娟本宗的诈骗金额为100万元。
  其他几名受害人的涉案数额也是因本金、利息分不清及证据不足等原因,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某娟实施诈骗4宗,其余2宗不予认定,此外在认定的4宗中也有部分金额不予认定。法院最终认定,杨某娟诈骗金额为164.4万元。
  市中院认为,杨某娟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她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案情,于近日对她作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的判罚,同时继续追缴杨某娟未退出的赃款,发还给被害人。
  
 
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