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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诈骗储户951万元


2015-01-23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1-23 第 7312 期 A13版   【收藏本文
漫画/解元杰

  到银行取款,251 万存款竟然不翼而飞!2013年7月24日,小榄的钟女士立即向警方报警。和钟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陈先生,他银行卡内的700 多万存款也不知所踪。
  巧合的是,陈先生和钟女士的巨款,都是委托给了小榄一家银行的信贷员古某波理财。当天,古某波就向警方自首,并供述已将951万巨款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昨日,市中级法院通报,被告人古某波被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储户取钱时发现巨款被银行职员转走
  2013年7月初,钟女士先后向小榄一家银行账户存进合共251万元。同年7月24日,由于需要用钱,钟女士到银行取款,却发现账户中的钱已不翼而飞。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时,才发现账户中的251万元在7月11日和7月14日先后被转至一个名为“古某波”的账户中。
  古某波是钟女士老乡,在银行做信贷员。2013年初,钟女士得知古某波有揽储任务,便在其所在的银行开设了账户,后来存进了251万元。古某波以理财需要为由,从钟女士那里要到了转账取款密码。
  得知存款失踪后,钟女士找到古某波理论,古某波提供了一张25059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给钟女士。钟女士随后发现,这张银行转账凭证也是古某波伪造的。她随即向警方报了警。
  和钟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在小榄镇做生意的陈先生。陈先生于2011年10月7日开立账户后,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了古某波,委托古对其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陈先生被古某波转走了700多万元。
  ■被告人沉迷网络赌博,951万资金悉数输光
  古某波,1986年出生,广东兴宁人,案发前在小榄某银行工作,先后担任前台柜员、信贷员等。法院查明,2012年5月,古某波开始沉迷网络赌博。自己的存款输光后,他多次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同事将陈先生账户内的资金违规转账到他的个人账户并用于赌博。
  截至2013年7月,古某波共将陈先生账户内资金700余万元转走并输光,另将该账户中的6万元资金购买了1辆小轿车。
  为将输掉的700多万元资金赢回,古某波在2013年7月初以银行有揽储任务为名,诱骗钟女士将251万元资金存入她已开设的账户内。不久,古某波又多次通过同事,将资金违规转账至其个人账户并用于赌博。结果,这251万元也被输光。
  事发后,古某波伪造了银行转账凭证敷衍钟女士。当天下午,古某波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在破案后缴回了小轿车,但951万元巨款无法缴回。
  ■银行职员犯诈骗罪还是挪用资金罪?
  2014年9月15日,市第二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古某波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宣判后,古某波及其辩护律师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古某波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应当定性为挪用资金罪(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最高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外,他们认为银行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
  市中院二审认为,古某波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掌握被害人所开账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及密码,通过密码支取的方式,将被害人账户内的资金转出用于赌博及消费。他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明显,这种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市中院认为,古某波在银行先后担任前台柜员、综合部办事员及信贷员。在本案中,他将被害人资金转出时确有利用自己是该行员工,与其他相关办事人员熟悉的便利,实施了违规重置密码等行为,但古某波对两名被害人相关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并不具有经手管理等职权,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刑法意义上“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了工作上的某些便利,原判作此认定并无不当。
  此外,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该案有关业务中所存在的不合规范之处,并不能成为古某波实施犯罪的借口和从轻处罚的理由。近日,市中院驳回古某波的上诉,该案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

新闻延伸
被骗储户有无责任?该找谁索赔损失?
  警方抓获古某波时,951 万元巨款无法缴回,那钟女士和陈先生的损失该找谁赔偿?银行是否该承担一定责任?钟女士和陈先生是否有过错?昨日,记者就该案采访了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周军律师。
  周律师表示,如果个别储户过于相信银行职员,将银行卡交给银行职员保管并告知密码,银行职员利用便利(该便利并非基于银行职员的职务行为产生)转走资金的,这种情形应视为银行职员的个人行为,储户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向该银行职员索赔。
  而银行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则需要考虑银行内部的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完善。“比如说储户转账时需要签名、提供身份证,且需要银行柜台服务人员和主管人员分别审核,如果银行审核不严格或其他疏忽导致储户损失的,储户可向银行主张赔偿。”
  不过,储户将银行卡、密码等交给银行职员保管而因此遭受损失的,应视为储户有过错,储户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报记者张房耿通讯员谢欣然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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