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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公交车上偷92元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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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4 来源:中山日报 2014-12-04 第 765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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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公交车上偷92元被抓,又因曾非法持毒导致这次盗窃罪被从重处罚。广西男子覃某没想到,他为92元坐7个月牢,并被处罚金2000元。 2014年5月21日15时许,覃某坐202路公交车至横栏镇西冲中路附近路段时,偷冯先生的钱包(内有92元)。覃某随即逃离该公交车,后被预伏的民警人赃俱获。 市第二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覃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他盗窃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但覃某曾在2006年11月17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广西当地法院判刑8年。覃某这次盗窃属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随后,覃某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市中院,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市中院认为,原判量刑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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