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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店容留卖淫者每次收取提成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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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8-06 第 714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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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去年8月16日,阜沙警方捣毁一卖淫窝点。李某(女)以士多店为据点,多次容留女子卖淫,每次收取20元提成。昨日,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被处3万元罚金。 27岁的李某是广东化州人,2012年7月至12月期间,以士多店等为据点,容留女子卖淫,李某每次提成20元。2013年8月14 日至16日,李某又在士多店多次容留肖某、陆某、卢某等女子卖淫。当晚,警方将李某抓获。 今年4月,市第二法院一审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罚金3万元。李某不服上诉,认为自己的情节不严重,且社会危害性小,请求轻判。 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从2012年7月份就开始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并不是初犯,而且社会危害性明显,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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