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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紧急刹车乘客不慎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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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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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榄汽车公司除了要赔我医疗费误工费,还要赔偿治疗精神分裂症、声带小结、甲状腺结产生的费用,合计近3.9万元。”曾女士今年7月向市中院上诉时提出的请求。3年前,曾女士乘坐公交车时遇司机急刹车而摔伤,她提出了一系列赔偿。11月3日,市中院通报了这起民事纠纷的终审判决。 曾女士是湖南人,在小榄镇打工。2013年9月23日中午,她乘坐小榄公交车回家。12时50分,公交车行驶在105国道时因前车急刹车,曾女士倒在车上受伤。当天,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认定,认为公交司机措施不当,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曾女士没有责任。 曾女士被送院治疗,医院诊断她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颈椎骨质增生、腰椎骨质增生、腰椎盘突出等。从那时开始,曾女士在中山、广州和湖南开始了漫长的门诊和住院治疗,直到今年4月,她还在湖南老家住了12天院。在这两年半的求诊过程中,曾女士因为腰椎间盘突出看了骨科,还因为头晕、精神分裂症、声带小结、甲状腺结等一系列问题多次就诊。今年年初,曾女士拿着各家医院的医疗票据等找到小榄汽车公司索赔38994.58元,但遭到拒绝。曾女士随后起诉到法院。 今年7月,市第二法院结合案情,一审判令小榄汽车公司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21686.93元。该案一审判决后,曾女士随即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她依然认为应当获得38994.58元的赔偿。近日,市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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