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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榄一男子因虚假诉讼被判刑2年


2018-05-22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两父子经营民间借贷业务,明知对方已经还了本金和利息,还利用没退还的借据和作为抵押的支票多次上法庭讨“债”, 甚至伪造证据材料将人告上法庭。5月21日,市第一法院通报,被告人黄某光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
  黄某光今年37岁,是小榄镇人。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黄某光及其父黄某经人介绍借款给经营五金厂的梁某、袁某共计38万元,月息11800元。两人要求梁某、袁某出具一张没有收款日期和单位的30万元支票作为抵押。
  2015年3月19日,黄某光和黄某明知梁某、袁某已经还清大部分款额的情况下,仍以没有退还的借据为依据向市第二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全额偿还38万元及利息。同年9月16日,法院判决梁某、袁某应归还借款368260元及利息。梁某和袁某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案件后被发回重审。
  然而,父子俩利用这一方式虚假诉讼的并不仅一宗。2012年,两人依照同样的手法起诉了在横栏镇经营五金厂的梁某、麦某索还20万元本金及利息;起诉甘某索还30万元本金和利息,并捏造证据起诉廖某索还4万元本金和利息。
  在黄某光父子的大部分案件中,两人虽然一审胜诉,但二审要么是被发回重审,要么是其主动撤诉处理。2017年5月18日,黄某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黄某光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1万元。黄某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被市中院终审驳回。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俞夷超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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