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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有偿删帖牟利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20-10-13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网上热传的负面信息迅速被删除、稀释,原来背后有团伙专门从事这一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非法经营案作出终审判决。因从事有偿删帖服务牟利,2公司和8名被告人均被判非法经营罪,获刑1年1个月至5年不等,2网络公司被判罚金合计20万元。

32岁的黄某东住在西区街道某小区。2018年8月始,黄某东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信息删除、屏蔽服务,收受7名客户涉及196条链接的删除或屏蔽网上负面信息服务费381770元。期间,黄某东曾接受北京甜柚网络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钟某赫、北京蓝杉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杨某强等人委托删除、屏蔽网上负面信息链接。

收到客户需求后,2家网络公司联络黄某东,黄某东再转给下家删帖,他通过网络委托在深圳的林某凡、浙江的王某斌、徐某杰等人删除、屏蔽网上负面信息链接,非法经营数额达38万余元。其中,林某凡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6万余元,王某斌非法经营数额9万余元,徐某杰非法经营数额9万余元。2019年7月17日,公安机关将黄某东抓获,其余成员也先后落网。

经查明,涉案的2家被告网络公司也是2018年开始从事有偿删帖服务。2018年7月始,被告单位北京蓝杉公司多次通过信息网络为客户有偿提供信息删除、屏蔽服务,非法经营数额达40万余元。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杨某健及股东杨某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2018年6月始,北京甜柚公司多次通过信息网络为客户有偿提供信息删除、屏蔽服务,非法经营数额18万余元。过程中,法定代表人黄某及业务负责人钟某赫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今年8月,市第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结合案情,以犯非法经营罪对北京蓝杉公司判处罚金12万元,对北京甜柚公司处罚金8万元。黄某东获刑5年,被处罚金5万元,黄某等其余人员获刑1年1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并被处1万至2万元不等罚金。

一审判决后,黄某东不服并提出上诉,辩称自己只是委托他人实施信息删除、屏蔽服务,他收取上家381770元后将大部分支付给了其他删除人员,属于非法提供网络有偿中介服务,应当以收取的中介费认定黄某东的违法数额。

市中级法院查明,黄某东收受客户381770元后,只是支付了4名下家涉及9条链接删除或屏蔽网上负面信息服务费5450元,收支差额376320元,可以认定删除、屏蔽网上负面信息的行为绝大多数是黄某东亲自实施。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张房耿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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