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十大典型案例。中山中院办理的“梁某强、梁某全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案”,入选省法院公布案例。 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港口镇中南村民委员会委员梁富强在协助当地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期间,与该镇社会事务局民政事务股股长陈志祥(已判决)、梁日全密谋,利用陈志祥、梁富强分别负责港口镇、中南村危房改造事务的职务之便,通过虚构、冒用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身份、虚列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方式,共同骗取、侵吞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共计304.8万元。其中,梁富强、梁日全各自分得约91万元、92万元。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梁富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梁日全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不服并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骗取侵吞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和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贪腐犯罪分子,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接下来,中山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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