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莫家亦: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被上诉人余兰妹及原审被告莫家亦、李文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2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文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被上诉人余兰妹及原审被告莫家亦、李文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2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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