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安如: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安如与被上诉人陈启清以及原审被告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刘红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终515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刘红卫: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安如与被上诉人陈启清以及原审被告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刘红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终515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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