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696号 刘长春: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李均诉梁展飞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中一法三民一初字第1081号民事判决,被告梁展飞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5月8日9时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徐红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谢劲东,马燕组成,由雷媛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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