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申69号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鲍双庆、刘亚军与江苏信达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李立、桑学君、邵科、吕斌及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申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鲍双庆、刘亚军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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