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行初15号 林润财: 本院受理原告朱光沾、朱福胜诉被告中山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及第三人中山市古镇镇曹三村民委员会、中山市古镇镇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与你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朱光沾、朱福胜提交的上诉状及证据一份。原告上诉要点:撤销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20行初15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中山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中府行决字[2016]6号《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及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粤府行复[2016]51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告中山市人民政府及广东省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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