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3743号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福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冯淑贤及你(你单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9月17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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