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6378号
戴锦平、深圳市鹏海宇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令昌及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月14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