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3740号
中山市万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陈九玉与司徒成强、潘秀红及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37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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