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5866号
珠海市华视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崔世沈与被上诉人中山市恬之乐饮料有限公司、珠海市华视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58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粤2071民初1820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粤2071民初182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山市恬之乐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崔世沈26637.72元;三、驳回崔世沈的其它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302元(崔世沈已预交),由崔世沈负担4772元、恬之乐公司负担5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55元(崔世沈已预交5302元),由崔世沈负担3580元、恬之乐公司负担575元。中山市恬之乐饮料有限公司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共1105元,应在履行本案判决时一并支付。崔世沈二审多交的1247元诉讼费用,本院予以退回。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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