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再156号
中山市丽港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黄广文、梁枝梅、莫雅惠与被申请人中山市丽港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再1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黄广文、梁枝梅、莫雅惠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再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黄广文、梁枝梅、莫雅惠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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