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33号
邢向伟: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因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提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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