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
(2017)粤20民初45号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告


2019-07-16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初45号


中山市极地阳光木业有限公司、郝春富:

   本院受理原告与你(你单位)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初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郝春富、孙鹏龙、陈风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陈清祝赔偿货物损失8400000元;二、驳回原告陈清祝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484.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484.3元,(原告陈清祝已预交),由原告陈清祝负担59114.3元,被告郝春富、孙鹏龙、陈风龙共同负担64370元,(被告郝春富、孙鹏龙、陈风龙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陈清祝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中山市极地阳光木业有限公司、郝春富、孙鹏龙、陈风龙、中山市嘉利木地板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