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6458号
庄思婷、吕连杰、中山市荣骏石材厂:
本院受理上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与被上诉人中山市荔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庄思婷、吕连杰、中山市荣骏石材厂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64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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