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1549号 中山市融兴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银首饰有限公司、中山市信联房地产投资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啸鸣商贸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山市建设实业公司、中山市融兴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银首饰有限公司、中山市信联房地产投资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15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6)粤2071民初6052号民事判决;二、准许对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5)中一法执异字第218号执行裁定书中确定的执行标的即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接源管理区土名“烂六顷”的土地[土地证号:出0100]和中山市东区松苑新村朝霞阁5幢12卡商铺[土地证号:国(1999)211346;房产证号:4753538]予以执行;三、驳回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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