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终7197号
广州市舜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心研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71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广州市舜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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