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20民终3695号
中山市永盛泰丰购物中心: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永盛泰丰购物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它方式向你中心送达,现依法向你中心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369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本案按上诉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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