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4857号
中山市众诚商业有限公司、钟荣舟、何祥添、张泽凡、吴德才、王惠嫦、朱学成:
本院受理上诉人邝少新、吴洪浩、龙冠聪与王玉华、陈发枝、温杰华及你们单位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你们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10月19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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