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5391号
中山市一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何权华、张锦华、何兆发、陈瑞儿、中山市活力锁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梁月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何健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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