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申105号
王娟:
本院受理朱云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中山市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申1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朱云丰撤回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