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3148号 广州中科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胜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31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21291号民事判决;二、广州中科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中山市胜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25万元,并支付利息(以2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中山市胜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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