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20民终4808号 奉新县顺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柯昌林:
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奉新县顺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柯昌林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48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1636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1636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三、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