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初144号
谢文伟,梁旺胜: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豪骏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诉孙文波,糜思华及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3月1日14:45在本院第十七法庭进行证据交换,于2021年3月8日14:45在本院第十七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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