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022号
何夏坚: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与被上诉人黄永兰、何夏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0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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