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81号
阳江市国贸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石岐区家圣灯饰店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9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中山市石岐区家圣灯饰店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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