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初145号 中山益华万果商贸有限公司、中山益华购物广场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益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卓珍、周俊源、郑毓敏(TEE YEE MIN)诉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中山市南朗益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于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9月15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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