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2906号
中山市裕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创峰盛合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美亭、中山市永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山市裕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29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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