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执异160号之一 中豫豪(中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靳培豪、张泽明: 本院受理异议人万群波不服本院(2022)粤20执652号执行裁定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由审判员薛焕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油欢、尹四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梁秋明。原定于2022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现定于2023年2月8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执行局第三法庭(本院执行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49号)召开听证会。请依时参加,逾期责任自负。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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