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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错了” 借贷关系是否还能成立?


2026-02-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邻里守望相助,亲朋救急解困,民间借贷本是互帮互助的善举,可朴素的情谊一旦掺杂“套路”,便容易让信任崩塌,甚至引发纠纷。

  林先生万万没想到,借给邻居夫妻的17万元,到期后不仅未能收回本金与利息,还发现借条上的关键处竟被故意写错。

  一次暖心相助,最终只得诉至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讨要公道……

  基本案情

  林先生经亲友介绍,结识了同小区经营门窗生意的夫妻二人张先生和吴女士。某日,在得知二人资金周转困难时,林先生伸出援手,首次借出16万元,双方约定由张先生作为借款人,吴女士作为担保人,并在借条中明确了还款时间、利息与方式等,双方共同签字画押。

  六个月后,夫妻二人再次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向林先生借款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然而借款到期后,夫妻二人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与此同时,林先生在催讨过程中发现,两张借条上张先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均存在错误。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林先生向秀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借条中的借款人信息存在瑕疵,但结合双方实际交易记录、日常沟通凭证等证据,足以认定实际借款人为张先生本人。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夫妻二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熟人借贷更需守牢“规矩关”,凭证细节必须逐一核查。本案中,林先生出于信任向他人提供借款,却遭遇借款人故意写错身份信息,虽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但也耗费了额外的时间和精力。

  为避免给他人留下可乘之机,在建立借贷法律关系时,签订借条务必对照借款人、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逐一核对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切勿因“熟人关系”简化流程,借款时多一分仔细,纠纷发生时,就会给自己多一份维护合法权益的底气。

  除此之外,若约定担保方式,务必在债权凭证中清晰写明保证方式、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限,最大限度发挥担保作用,降低债权落空风险。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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