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于2020年11月30日印发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工作方案》,我院新增设的民二庭破产审判团队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运转。该团队充分认识到,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是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助力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打造破产审判机制的四梁八柱,1月4日以来,团队先后草拟了破产审判专项调研提纲及《关于简易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的意见(试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流程的意见》等系列管理规范制度,并将陆续报送院审管办及相关领导审核修订。破产审判团队还将陆续根据中山破产审判实际状况,开展后续管理机制的调研、走访座谈、修订工作,力求为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