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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法院推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3-05-31  【收藏本文

  

  中山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认真履行破产审判职能,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对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破解企业破产处置困局、化解“问题楼盘”难题,为促进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夯实破产审判制度体系

  中山法院按照“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缩短差距、努力创新”工作要求,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办理破产”表现优异的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法院为学习榜样,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专业化审判离不开专业化队伍的打造,全市法院组建12名法官+13名法官助理的破产审判团队,专门审理破产案件,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省级审判专家1人,市级审判专家1人,近2年年均结案76件。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定期组织举办破产业务研讨会,集中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裁判标准;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法官办案能力,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省院破执庭丁海湖庭长、费汉定副庭长等来中山授课;破产审判法官论文《期待与挑战: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的司法实践与改进路径》在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第一届企业重组高峰论坛”征文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中山中院《营商环境改善背景下的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司法应对与完善》中标省法院2022年度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

  二是健全规范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中山法院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把审判实践中难点堵点问题一一梳理,逐个破解。审判实践中,针对因“执转破”机制运行不畅而重复消耗诉讼、执行资源,导致一些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清算的难点,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指引》,畅通执行与破产审判的衔接。出台《关于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指引》,推进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目前共有55件案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快审案件平均结案周期123.2天,繁简分流的效果持续显现。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实施办法》《关于破产案件重整审理指引》等多项工作机制,规范破产财产处置、重整和预重整的操作流程,推进全市法院办理破产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出台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依法保护和挽救市场主体,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节约破产成本,构建简易、快捷、高效的重整程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构建管理人工作监督和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管理人选任方式、制定管理人职责清单、健全管理人考评考核机制,先后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评价办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实施办法》,推动管理人履职规范化、管理现代化、工作制度化。建立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经费保障机制,出台《破产案件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近二年共向75家(次)无产可破管理人发放经费355万元;推动中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签订首份执业责任保险,激发管理人履职积极性。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市管理人协会出台《中山市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及《中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

  二、推动府院联动提档升级

  中山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通报破产案件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府院联动的企业破产协调处置机制。

  一是从市级层面全面推进“府院联动”。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协调性、全局性作用,2023年3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统筹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1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落实各项任务,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资金援助、税务办理、金融支持等17个方面的破产事务,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进一步落实了相关工作机制,率先出台《关于成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及责任部门,不断优化破产企业涉税服务。

  二是深化常态化联动机制建设。在大型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业务工作会议、联合制定会议纪要等方式,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2021年以来,中山中院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制定了《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费)事务的处理意见》,与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涉企登记事务的处理意见》等系列会议纪要与实施意见,不断织密制度体系,为实现破产案件审理规范化,提高整体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近二年来,中山市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稳妥推进问题楼盘化解,推动3家房地产企业重整成功(典型案例详见附件)。

  三、科技赋能破产审判

  “中山智破云”为法院推动府院联动制度化、探索破产审判预警机制、联合打击恶意逃废债务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持,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智能支撑。

  一是明确思路“一揽子”化解破产难题。中山中院确定“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审判思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筹解决破产程序中的破产费用负担、税务结算、资产处置、信用修复、工商注销、民生保障等问题,特别是对破产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重大、苗头性问题,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取得政府支持,加强科技赋能,实现破产案件办理的智能化、线上化、平台化,推动破产案件办理规范化、过程透明化、监管便利化、系统智慧化、成果高效化,促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二是整合资源“全流程”搭建平台架构。中山中院以解决破产审判中“府院联动”问题为切入口,携手破产管理人协会、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昊达科技共同开发“中山法院智慧破产管理系统”(简称“中山智破云”),建成“12348”模块管理应用架构,围绕“办理破产”评价指标,实现破产案件集约管理和“府院联动”质效的双提升。

  “1”指一个数据集约指挥中心。囊括全市法院破产案件数据汇总、各区域破产案件情况展示、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同效能、管理人服务效能考评、债权人实现权益评价等内容,实现各类数据集成、信息共享、风险研判等“一个平台,全面展示”。“2”指“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两个子平台。融合审计、鉴定、评估、拍卖、融资等破产辅助工作职责,建立投资人信息库,即时推送破产处置财产,实现“一键通办”。“3”指“智能获取、并联协查、权益保障”三大便利功能。“智能获取”即系统对接广东省法院诉讼服务网,自动抓获取全省司法大数据与破产企业相关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信息,提升管理人的企业尽调效率;“并联协查”即法院受理破产后,智能生成协同清单,一键推送给政府各职能部门,政府各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响应办理,将相关企业信息主动予以反馈。“权益保障”即债权人可以通过应用实时查询案件信息、线上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评价管理人履职等。各类破产事务“一个平台、一键办理”,通过让数字多跑路,让联动更快捷,实现“办理破产”的“便利、提速、降费”。“4”指搭建面向政府职能部门、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的四方主体专门业务网络端口。“8”指完成八大营商环境创新任务。包括管理人的履职监督、企业信息一键查询、破产案件资金监管、破产企业简易注销、破产预重整的识别、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产线上解封、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等任务。

  三是实现全市破产案件全流程各环节的“可视化”管理。中山法院破产管理智慧系统的运用,是中山法院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与信息化运用融合发展的又一项创新成果。该系统将以科技赋能审判,综合发挥“司法+金融+互联网”的优势,融合参与破产程序各方的职责,提供破产案件线上申报债权、线上举行债权人会议、线上查询企业信息,并在系统平台为政府协同、资金监管、资产处置及重整投融资等工作提供共享服务,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信息化服务。该应用系统试运以来,已协同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开通22家破产管理人账号,导入共享数据近30万条,800多件案件同步在线运行。未来“中山智破云”将进一步迭代升级,充分挖掘区块链技术的巨大潜能,同步实现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智慧执行系统之间的一键转换,在全国统一数据共享下,不断激发破产审判数字新动能,为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澎湃法治力量。

  中山法院推动破产重整典型案例:

  案例一:“债务人自营加债权人自救”―――中山市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该案是中山中院审结的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案件,历时5年,三次重整,采取多种重整模式,最后以大债权人的关联公司为重整方的债权人自救模式,成功引入投资方资金4亿元,使恒通公司琪玥花园项目烂尾楼盘盘活,业主、债权人、村民、工人等各方主体权益等到最大化。该案对防患化解房企破产引发的信访维权重大风险,及推进中山市“问题楼盘”的化解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借鉴。

  案例二:“预表决”模式促重整成功---中山市盈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该案通过引入预重整、预表决破局,选定意向重整投资人,由管理人签订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预案)获得全票表决通过。2021年10月11日,法院裁定盈顺公司重整。经审查,法院决定承认“预表决”的表决效力,并于次日裁定批准盈顺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仅用时两天就完成了重整程序。此次重整,为企业引入4.58亿元的重整资金,用于重整企业的破产费用及债务清偿,使担保债权及税款债权获得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从0提高至29.8359%,大幅提升涉案债权的清偿率。

  案例三:府院联动促进问题楼盘重整成功—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山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按照以续建方式化解问题楼盘的思路,强化债权审查、积极追收资产,以拍卖重整投资权益方式引入投资人的模式来化解问题楼盘续建资金不足问题。2022年10月10日,万隆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第四次公开拍卖,以约1.81亿多元拍卖成功。此案重整成功为攻坚问题楼盘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为该楼盘顺利推进重整计划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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