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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老师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抓获后供出自己还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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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来源:中山商报 2015-03-25 第 3472 期 A0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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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被告人王浩天(化名)假冒他人身份求职、恶意透支信用卡、重婚。近日,二审法院认定其犯信用卡诈骗罪和重婚罪,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2万元。 案情: 假冒他人身份伪造本科学历求职 据王浩天供述,他是湖北人,1996年大专毕业后在湖北一所中学教书,1998年下半年应聘另一家学校时,由于对方要求本科学历,他便想到冒用他人身份应聘的主意。于是,他冒用了自己高中数学老师王永德(化名)的资料,因为他有对方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王浩天成功以“王永德”的身份应聘。后来,王浩天通过朋友弄到一张盖有“王永德”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空白户籍迁出表,落户到广东英德。因是通过非正常途径迁出,所以对王永德本人的户籍没有影响。 此后,王浩天又以“王永德”的身份,以证书丢失为由,补办了湖南师范大学的毕业证和学历证。2000年,王浩天应聘到我市一民办学校教书,次年又应聘到一公办中学任教。 开信用卡透支4.5万多元 2004年,王浩天以“王永德”的身份在广发银行申请了贷记卡,透支了4000多元,至2013年3月25日,累计透支6551.87元、利息及滞纳金等共10057元。经银行多次催促未归还。 2008年10月16日,王浩天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开办了中国银行的信用卡,先后透支多笔款项达3.8万多元。 3年内在我市登记结婚两次 王浩天因信用卡诈骗被抓获后,在审讯期间,还供述自己犯重婚罪的事实。 2003年11月17日,王浩天冒名“王永德”的身份与肖小娟(化名)在我市登记结婚;2006年6月26日,王浩天在上述婚姻存续期间与雷小凤 (化名)在我市登记结婚。 案发后,王浩天取得了肖小娟和雷小凤的谅解。 庭审: 一审认定三项罪名判其3年6个月 一审法院认为,王浩天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还伪造企业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应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最终,一审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二审认定两项罪名判其2年6个月 一审判决后,王浩天上诉,其辩护人对信用卡诈骗数额有异;同时认为其伪造律师事务所印章的行为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构成犯罪。 经审理,二审法院认定王浩天信用卡诈骗的金额共计45122.26元。但就伪造律师事务所印章的行为,二审法院认为律师事务所不属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任何一类,故原判认定王浩天犯伪造企业印章罪不能成立,采纳其上诉意见。最终,二审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和重婚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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