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深受百姓痛恨,对毒品犯罪必须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铁腕打击的高压态势。 新华社发 外地车牌的小轿车内搜出近15公斤“K 粉”,警方又顺藤摸瓜缴获近2公斤冰毒。去年9月,中山警方破获了一起重大毒品案。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在8月15日对该起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毒贩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林某娣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目前,三名被告人未表示是否上诉。 ●多次贩卖毒品,运毒途中被抓获 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开始,徐某多次向林某娣购买毒品转卖牟利;同年7月,林某娣雇佣陈某驾车运送毒品到中山贩卖给徐某。同年9月3日,徐某向林某娣汇款10万元购买毒品氯胺酮5000克。 次日上午,林某娣在惠州市将其购买的氯胺酮等毒品放在小轿车内,指使陈某等人驾车到中山贩卖给徐某。林某娣的车子途经西区邮局红绿灯处时被警方控制,民警抓获林某娣、陈某后,当场从车内查获近15公斤“K 粉”(学名氯胺酮)及116.91克冰毒。 警方顺藤摸瓜,在西区荣光国宴酒楼抓获徐某,后从徐某的住处查获近2公斤冰毒和若干大麻等毒品。 ●住处的毒品是否仅属非法持有 徐某的辩护人提出,没有证据证实徐某存放在住处的毒品是用于贩卖的,该部分毒品应认定为非法持有;在轿车内查获的100余克冰毒等不应认定为徐某的犯罪数量,近15公斤冰毒也不能全部认定为徐某的犯罪数量。 对此,市中级法院查明徐某在侦查阶段已供认,他曾向他人贩卖过冰毒等毒品,并有证人作证。因此,徐某存放于住处的毒品冰毒是准备用于贩卖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的数量。另外,被告人林某娣供认,车内116.91克冰毒是她为感谢徐某帮助其侄女准备的礼物,徐某对此并不知情,因此该部分毒品不应认定为徐某的犯罪数量。此外,林某娣称近15公斤“K 粉”是她准备卖给徐某和另一名毒贩的,因此法院以双方供认的交易数量5000克计算徐某的犯罪数量。 ■法院判决 一人被判死缓女毒贩获无期 市中级法院认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林某娣、陈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8月15日,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林某娣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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