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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工作不力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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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7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4-17 第 5205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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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中山市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上获悉,共28家成员单位组成了市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今后,若有关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不力,将被通报批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树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执行工作遇到的难题,包括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至今尚未执结的疑难复杂案,一般都存在深层次的原因和矛盾,处理好这些案件,不仅是法院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责无旁贷。因此,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法院执行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实行综合治理,帮助协调解决法院在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法院依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协助建立起各界参与的、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开展督查工作,并成立专门督查机构,在定期组织全面督查的同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突击督查。此外,将实行考核制度,对工作落实好的成员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未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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