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官引导工人维权追回17万余元工资
|
|
2011-12-06 来源:中山商报 2011-12-06 第 2289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
|
商报讯 岁末年尾,打工者最大的愿望就是揣着辛苦一年攒下的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然而,中山市日发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37名工人10月份却被迫下岗,6-9月份的工资迟迟没有着落。幸好法官成功为工人们追回了17万多元工资。12月5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举行工资现场发放会,程海龙等37名工人全部领到了工资。 今年7月初开始,中山市三家电器公司陆续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山市日发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资产,标的88万多元。收案后,执行庭立即查封了日发公司的机器设备和材料,防止资产流失。9月,法官接到申请人通知,日发公司被查封的机器设备和材料正被转移,公司老板也无法联系上。此时,日发公司已拖欠37名工人4个月工资。 法官立即召开工人会议,引导工人申请仲裁,并尽快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深知,仅靠拍卖变现剩余财产远不够支付工资。经查阅日发公司账簿,法官发现日发公司在外有两笔到期债权,数额还不小,立即向两家债务公司发出执行情况告知书,要求它们清偿债务并向法院支付。 公告发出15天期满后,某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也没有主动支付,法官立即带上法警赶往天津。经与该公司多次沟通,公司负责人同意立即清偿19万元债款。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