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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车间内发生口角 女工用剪刀刺伤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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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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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件小事,两名女工在工厂车间里动起手来。阿芸用剪刀将阿丽刺伤后被拘留并罚款。这起案件发生在一年前的小榄镇某制衣厂。事后,阿丽起诉到法院向阿芸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阿芸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她的辩解能否获得法院支持?10月27日,市中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 阿芸和阿丽都是四川人,同在小榄一间制衣厂打工。2015年8月11日下午4点半,阿丽、阿芸在厂内二楼包装车间发生口角,后阿芸用剪刀将阿丽刺伤。第二天,阿丽到派出所报案,阿芸随后自首。 阿丽在医院住院治疗了7天后出院,医生建议她1个月避免运动及干重体力活。花了2300多元医疗费,而且一个月都没法上班,阿丽这笔损失该谁来承担?她找阿芸讨说法无果,后起诉到了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9600余元。 对此,阿芸表示错不在她。“事件起因是阿丽无端辱骂我和我的家人,并用剪刀乱刺,我的右手中指和左手手臂都受伤了。在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我才开始反击的。”阿芸认为,她的反击是基于保护自身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赔偿。 法院认为,阿芸在双方当事人发生口角后,未能冷静处理,而是先动手殴打、后持剪刀刺伤阿丽,侵权故意明显,导致事态恶化,最终导致阿丽受伤并产生相应损失。虽然她声称是正当防卫,但对此没有相关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院结合案情,判令阿芸向阿丽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7825.8元。阿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文中涉案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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